第三条 院前急救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 规范且重点突出。
第四条 院前急救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色、黑色钢笔或圆珠 笔书写。 第...“治病救人的同时,别忘了保护自己!”120院前急救病历,是医疗文书,也是具有法律效益的诊疗记录证据,打官司时,法官不会听我们
原创 | 2022-11-25 21:33:46 |浏览:1.6万
第三条 院前急救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 规范且重点突出。
第四条 院前急救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色、黑色钢笔或圆珠 笔书写。 第...“治病救人的同时,别忘了保护自己!”120院前急救病历,是医疗文书,也是具有法律效益的诊疗记录证据,打官司时,法官不会听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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