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法律是普遍优惠制的简称。英文:Generalized Sys tem of Preferencer 指发达国家承诺对从发展中国家(或地区)输入的制成品或半制成品普遍给予减免关税待遇的一种制度,实行单方面的、普遍的、非歧视的关税减免。而发展中国家不对发达国家实行对等减让。这是联合国贸发会议经过发展中国家长期联合斗争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