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要求如下:
第一:对进药店消费者继续进行信息登记和体温测量等,严格落实基础防控举措。
    第二:对购买退热、咳嗽类药品的消费者继续进行实名登记。
    另外:执法人员还要检查药店是否在显著位置对实名登记等进行明示要求,以及实名登记情况,确保实名制购药制度继续有效执行,充分发挥药店疫情防控“哨点”作用。
      为防止零售药店出现松懈麻痹思想,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还督促零售药店采取更加规范的措施,积极引导发热人员到医疗机构就医,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