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分=66.7平方,控制区以外地区自建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应当统一规划建设没有条件的,且本村人均耕地面积不足六百六十七平方米的,每户用地面积不得超过一百六十七平方米本村人均耕地面积在六百六十七平方米以上的,每户用地面积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