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人民警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
2、对公司发展方向、目标规划、重大事项决策及经营管理的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和决策权。
3、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并重的原则,保证公司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做出决策。4、对公司建设、职工管理教育、队伍建设等负有领导责任。
5、严格行政管理,加强机关建设,使部门协调一致,提高办公效率。
6、建立健全党、团组织,关心、支持党群工作。
7、定期向市局领导汇报公司经营状况,自觉接受市局党委领导和治安支队业务管理和监督.
8、领导公司完成市局赋予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