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处罚新规1、醉酒驾驶机动车

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

交通处罚新规2、饮酒后驾驶

机动车: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300元罚款。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律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罚款。

交通处罚新规3、超载或超员

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尚未达到20%或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尚未达到30%的,一律处500元罚款。对公路客运超过额定乘员20%的或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30%的,一律处2000元罚款。

交通处罚新规4、超速

对机动车行驶时超过最高限定50%的,一律处1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处罚新规5、无证驾驶

对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被暂扣期间继续驾车的,一律处500元罚款,并处15日拘留。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并处200元罚款。

交通处罚新规6、驾驶拼装或报废机动车

对上道路行驶的拼装、改装或者应该报废的机动车一律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一律处15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间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扣3分的违章行为:

1、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2、未按照禁止标线指示行驶

3、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未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5、在高速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道路行驶

6、遇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未按照规定让行

7、城市道路中不按规定超车、逆向行驶。

扣6分的违章行为:

1、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

2、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3、不按规定避让校车

4、闯红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