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规则如下:
1、市内转学
(1)学生的监护人凭相关证明材料联系转入学校
(2) 监护人凭相关证明材料向转出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3)监护人在转出学校(或转入学校)领取转学联系表并填写相关资料
(4)转出、转入学校以及转出、转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先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5)四章盖齐后,将转学联系表交双方学校。
2、跨省转学
市内转出的办理程序:
(1)学生的监护人凭相关证明材料联系异地转入学校
(2)学生的监护人凭相关证明材料向转出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3)在转出学校(或转入学校)领取转学联系表并填写相关资料
(4)转出、转入学校以及转出、转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转入地省辖市(自治州)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先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5)完成转学手续,接续学籍档案。
市外转入的办理程序:
(1)学生的监护人凭相关证明材料联系本地转入学校
(2)学生的监护人凭相关证明材料向转出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3)在转出学校(或转入学校)领取转学联系表并填写相关资料
(4)转出、转入学校,转出、转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以及转出地省辖市(自治州)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先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5)完成转学手续,接续学籍档案。
备注:具体以学校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