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察看是指对严重违犯劳动纪律的职工所给予的一种行政处分。即对职工采用的保留一定期限职务或厂籍以便进行考察,决定是否恢复为正式职工的一种行政处分。留置察看适用于犯有严重错误而尚未达到开除程度的职工,察看期限为一至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