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融中心是伴随经济中心的发展而形成,也是经济中心的最高形态。

当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发展形成以某一城市为中心以后,一方面从生产流通领域游离出大量的货币资金需要寻求投资的场所另一方面生产和流通领域又需要不断补充大量的货币资金进行运转。

因此,只有一个城市的经济实力十分雄厚,已经成为一定区域的经济中心之后,它才可能产生、积聚和使用巨额资金,才使金融中心的形成有了基础。

但是,金融活动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以及金融力量对于经济发展的巨大作用,使得金融中心不可能像商业中心、贸易中心那样具有普遍性,即不是每一个经济中心都有金融中心的功能,只有少数经济中心才会发展成金融中心。

从这个意义上说,金融中心是经济中心的最高形态。

2、金融中心要依托广阔的经济腹地,形成发达的资金市场网络。

城市经济本身,尚不足以支撑金融中心的形成。

因为资金作为一种资源,必须有十分坚实和可靠的资源供给地,才能集中起来形成巨大的资金运动,在运动中形成调节的中心。

同时,现代商品经济的发展使融资手段日益多样化,客观上要求建立完善的资金市场体系,并在区域内外形成发达的市场网络,使资金流通在更广泛的范围内进行,从而提高资金利用的效率。

3、金融中心要提供完善的基础设施,创造良好的流通环境。

资金运动必须有充分和迅捷的信息服务为保障,因此要求城市提供完善的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创造良好的流通环境,吸引尽可能多的银行和金融机构在城市活动。

否则,建立金融中心只能是城市一相情意的空想而已。 

金融中心是指

金融中心狭义指在商品货币的运行中处于中心地位的金融市场。广义指在宏观地理区域内发挥金融活动中枢作用的大中城市。

中国的香港是全球第三大金融中心,仅次于美国的纽约和英国的伦敦[1]。而中国的北京、上海和深圳作为后起之秀,其三大全国性金融中心的地位已经得到广泛认同,均具备特有的金融中心竞争优势,但存在的不足也较为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