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勒比海盗》中故事发生的年代在1720至1750年左右。

从当时的风俗、着装的细节,到日常生活、航海和军事状况等等。特维斯特说:“海盗是在公海违法犯罪的人,所以‘海盗’是一个很宽泛的术语,只要是在开放水域偷窃和破坏财物的行为就可以界定为海盗。最初的海盗是个体行为,随意而并没受过训练,后来海盗行为逐渐复杂起来。比如在战争期间,政府特许一些人去袭击敌方的海运,然后再和水手们分享所得,当时这种行为是合法的。很多船主和水手认准了这种生存之道,战争结束后依然照此行事,也就成了海盗。虽然片中的海盗并没有真实的人物原型,却将很多真实海盗的所作所为集于一身。”

加勒比海的小岛是海盗们的理想之地,因为有源源不断的运送财宝和货物的商船从此经过。不过海盗宝藏向来只是传言,事实上无证可查。从史料记载中可以发现,典型的海盗在洗劫财物之后会尽情挥霍,根本不可能有所剩余。

(1718年黑胡子爱德华之死,标志了美洲海盗的没落),17世纪是加勒比海盗的黄金时代,为了争夺殖民地财富,各国都派出了官方支持的海盗船队攻击和掠夺敌国的船队,其中以英国海盗弗朗西斯·德雷克最具传奇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