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人防车位产权归国家所有,在不妨碍防空功能和业主车位需求情况下,开发商只拥有使用权,不能出售,使用期限为20年,到期后可以继续租赁,开发商可以约定收取一定的租费。但广西南宁市对人防车位办理预售许可和现售备案的方式进行明确,人防车位可参照商品房办理预售许可和现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