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脚踏骑行能力的电动车不予登记上牌。无行驶证、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伪造、变造、冒用行驶证、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以及经过拼装、非法改装和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根据《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者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故此,无脚踏骑行能力的电动车不予登记上牌
原创 | 2022-11-25 09:42:35 |浏览:1.6万
无脚踏骑行能力的电动车不予登记上牌。无行驶证、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伪造、变造、冒用行驶证、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以及经过拼装、非法改装和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根据《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者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故此,无脚踏骑行能力的电动车不予登记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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