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法很多,根据不同场合。 称自己的父母,作为第二人称时,就是面对面的称呼,最常用的就是“爹、娘”,尊称时用“父亲、母亲”,特别场合要称“父亲大人,母亲大人”。
作为第三人称时,就是与不是自己家的人说话时提到自己的父母,称“家父、家母”。
面对面称呼别人的父母时,就用平常的社会性尊称。而作为第三人称时,要尊称“令尊、令堂”。
另外上层人物与普通百姓在称呼时又有不同。 总之各种特定场合下的称法很多,我这里不能全部罗列,但是决不能混淆乱叫,这是基本的社会礼仪,称错了别人还以为你在骂人,或者认为你连基本的礼教都不懂,难登大雅之堂。
具体的建议你多看看明朝时期的市井小说,否则写不出好的作品。
明朝人怎么称呼
对于对方或对方亲属的敬称有令、尊、贤等。
1、“令”:用在名词或形容词前表示对别人亲属的尊敬,有“美好”的意思。如:
令尊、令堂:对别人父母的尊称。
令兄、令妹:对别人兄妹的敬称。
令郎、令爱:对别人儿女的敬称。
令阃:尊称别人的妻子。
令亲:尊称别人的亲人。
2、尊,用来称与对方有关的人或物,如:
尊上(称对方父母)、尊公、尊君、尊府(皆称对方父亲)、尊堂(对方母亲)、尊亲(对方亲戚)、尊驾(称对方)、尊命(对方的嘱咐)、尊意(对方的意思)。
3、贤,用于称平辈或晚辈,如:
贤家(称对方)、贤郎(称对方的儿子)、贤弟(称对方的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