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八年是恢复高考的第二年,全国统一考试的第一年,理科考数学语文政治物理化学每科一百分满分五百分,文科考数学语文政治历史地理满分五百分,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七月七日八日九日,考试成绩是通过各个省市的县教育科通知到考生单位,考生单位通知考生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