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继续教育自注册成功之日起算,三年为一个注册有效期。一级注册建造师应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三年)达到国家住建部规定的120学时继续教育的要求,(必修课和选修课各60学时)的要求。必修课和选修课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建造师继续教育合格证书,不参加继续教育或继续教育不合格的将不予以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