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动火证批准人由部门领导签字,三级动火即指在生产中动用明火或可能产生火种的作业,如熬沥青、烘砂、烤板等明火作业和凿水泥基础、打墙眼、电气设备的耐压试验、电烙铁锡焊、凿键槽、开坡口等易产生火花或高温的作业等都属于动火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