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纠错的程序有如下:

一是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纠正错误

二是上级机关纠正下属机关行政的错误

三是行政监察机关纠正行政错误

四是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纠正行政错误

五是纪检部门纠正行政错误

六是通过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纠正行政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