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太平天国时期颁发的一部纲领性文件,包含两个内容:
一是划分土地质量的等级标准
二是土地分配的原则和方法。把天下田亩按其产量多寡,分为三类九等,以期建立一个“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无人不饱”的理想社会。
太平天国的均田制
均田制主要内容:
(1)宣布一切土地和财富都属于皇上所有。确定:“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的原则,“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
规定“凡田分九等”,“凡分田:照人口,不论男妇“好丑各一半”的分田办法。
(2)规定县以下行政制度,设立各级乡官,并规定乡官的保举,升贬、奖惩办法。
凡居民25家为“两”,设“两司马”负责管理生产、分配、教育、宗教、司法以及地方武装等工作。
(3)规定余粮、余钱缴“国库”的办法,每家农副业收获,扣除口粮外,其余送缴“国库”按制发给。
(4)废除封建买卖婚姻,规定“凡天下婚姻,不论财”。太平天国虽多次颁布,但未实施平分土地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