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笔消费仅限使用1张电子消费券。每张电子消费券一次性全额使用,不设找零、不可拆分使用,不能转让、转售、转赠,不兑现,伪造或变造无效。

【活动对象】

年满18周岁的在沪消费者,即消费者参与活动报名时使用设备的地理位置实时定位在上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