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房管理方面,《村规民约》约定:

1、出租房屋需符合“9个一律”标准方可出租用于居住和生产。

2、村民出租房屋必须充分了解租房用途,不得用于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废品收购。

3、要充分了解承租人的身份信息,在与承租人签订租房合同后交付出租房屋。村民应在房屋租赁关系成立后三日内,将房屋出租情况告知本村治保主任。

4、如承租人的行为造成环境影响和社会不良影响的,出租房屋的村民将承担相应连带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