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属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管辖。2013年,审议通过的《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议案,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因此娱乐圈中演艺工作人员和演艺单位的行为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