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的后半部大部分人认为是高鹗写的。

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至五十七年(1792年),高鹗应友人程伟元之邀协助编辑、整理、出版《红楼梦》程甲本、程乙本。自胡适作考证,红学界长期认为《红楼梦》后四十回系高鹗续成。

2007年始,人民文学出版社新版全本《红楼梦》停止使用“高鹗著”“高鹗续”等字样,更新为“无名氏续,程伟元、高鹗整理”,标志着“高鹗续书说”发生动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