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四所合一”是将过去分别由乡镇国土资源所、规划建设站、企业站、环境综合治理站等机构承担的国土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管职能,通过整合,统一交由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一家机构承担,原来分散在四个站所的人,合为一支队伍共同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