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驾驶证有效期满或者记载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国家铁路局提出换证申请。

2、驾驶证有效期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驾驶证有效期届满前90日内30日前向考试中心提交换证申请材料。

3、驾驶证记载内容变化、损毁或者驾驶证丢失的,应当于90日内向考试中心提交换证或者补证申请材料。国家铁路局审核后认为符合条件的,予以换证或者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