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不能和碱性农药混用。
毒死蜱与其它药物的混配原则为不能出现絮状、沉淀、分层等现象。
瓜类、莴苣(苗期)、烟草等作物不能使用毒死蜱,且用药时还需避免药液漂移到此类作物上面。
毒死蜱会对鱼、虾、蟹、家蚕及蜜蜂产生毒害,在蚕室、桑园周围、水产养殖区等地方禁用。
禁止在鱼、虾、蟹套养稻田中使用毒死蜱,施药后不能直接将田水排入其它水体中。
一、毒死蜱使用禁忌
1、该药物不能和碱性农药混用,尽量避免与作用机理相似的药剂混合使用。
2、与其它药物混配时,需确保不会产生絮状、沉淀、分层等现象,同时需确保能够增加防治效果。
3、该药物不能对瓜类、莴苣(苗期)、烟草等作物使用,用药时也要避免药液漂移到此类作物上面,以防产生药害。
4、该药物对虾类、蟹类、鱼类、家蚕及蜜蜂会产生毒害,在蚕室、桑园周围、水产养殖区等地方禁止使用,植物进入花期后也不能使用。
5、该药物禁止在鱼、虾、蟹套养稻田中使用,施药后不能直接将田水排入其它水体中。赤眼蜂等害虫天敌放飞区域也禁止使用。
6、施药前需穿好防护服,戴好口罩、手套,施药期间严禁饮食或吸烟,防止药液接触到皮肤、眼睛,若不慎接触,需及时用清水冲洗。
7、施药后,需及时清洗施药器具,但不能随意在池塘、渠道及河流中清洗。对于未使用完的药液,需经过密封处理后存储在安全的地方。
8、建议和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药剂进行轮换使用,对柑橘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28天左右,对水稻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左右。
9、避免让孕妇和处于哺乳期的妇女接触到该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