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合同都有一条“未尽事宜另行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条款。
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的意识应该是未尽事宜应当以书面形式为准,书面文字须双方同意,当事人要签字或盖章。
未尽事宜口头无效。只能以书面形式体现,自古以来就有“恐口无凭立字为据”的说法。
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什么意思
不如果你去做一个工程,首先你对这个工程的所有预算以及受益还有一些成本核算等等,也就是什么所这份合同中有好多想不到的问题,以及不可预测的问题吧还有一些考虑不到的问题等等概括一句话未尽事宜,已合同文本中的文字为准,其他的都不算就以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