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公务员招录用管理条例》之规定:

      双眼矫正视力均不得低于4.8(小数视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不得低于4.9(小数视力0.8)。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均不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