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里教师交流轮岗之后一般是回到原来的学校,但是也会根据教师的情况和学校的需要做出合理的安排,教育局基本不会重新分配,但是会调整。

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满6年及以上的教师(男55周岁及以下,女50周岁及以下)必须交流轮岗。处于孕期、哺乳期或患病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轮岗的教师并在校公示后,可暂不交流轮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