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向本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人所在单位为省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人大机关的直接向省司法厅申请
3 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同意后报省司法厅
4 省司法厅审批。
5 二、所需材料:
6 《公职律师执业申请书》
7 《公职律师工作证登记表》3份
8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9 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10 在党政机关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或者担任法律顾问的证明
11 所在单位出具申请人为公务员身份并同意其担任公职律师的证明
12 有律师执业经历的,原执业机构主管部门出具执业纪律证明
13 具有执业律师经历或从事法律事务工作1年以上经历证明
14 所在单位出具的未受刑事处罚证明
15 蓝底2寸彩色照片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