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生的低保证明,有考生所在地的县、区、县级市民政部门开具。

所谓的贫困生就是学生就读时,其家庭被当地的民政部门认定为贫困家庭。假如该学生就居住在县城,可以直接去民政局的社会保障科或者社会救济科去开具如果是居住在乡村,就必须先到乡镇所在的民政所先开具证明,然后到民政局再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