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只有在社保卡金融账户激活状态下,社保中心才能向帐户注资。
2、
划入社保卡金融账户的金额到账日期为每月28日。
3、
凡有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人员,每月注资金额为其当月个人账户的70%,实行注资管理,划入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此部分只能取现,联网就医结算时不能使用。2016年10月份之前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记账余额,不参与执行注资管理,不能取现,只能联网就医结算时使用。
4、
医疗保险参保人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发生住院医疗费用超过5万元(含)的以及因各种原因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参保人可向社保分中心医保科申请一次性提取医保个人账户记账部分的全部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