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法院的规定,各地中级法院对全市所有执行案件实行“三统一”的管理模式,即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这样的话可以使得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局建立“管案、管事、管人”相结合的新型管理模式,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对全市法院执行人员、终本案件、新收案件的管理,实现对两级法院执行干警集中办案、统一办公工作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