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招标项目由于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可以选择流标或继续开标。一般认为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投标文件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当投标人向招标人递送了投标文件即视为向招标人发出要约,在要约有效期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即视为向中标人发出承诺,则合约生效。中标后流标合理的理由是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超过了要约约定的时限。

中标后流标合理理由有哪些

流标的理由有以下六种:

一是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质条件要求过高

二是采购内容中对设备的型号和配置要求不尽合理

三是预算价定得过低

四是付款方式过于苛刻

五是在招标文件中提出一些不切实际的要求

六是招标文件中的废标条款过多过滥,投标若有疏漏即为废标,使得经评审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而流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