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中会驱除鞑虏的意思是驱逐北方少数民族。驱除鞑虏一词最初出自朱元璋的北伐檄文“驱除胡虏,恢复中华,立纲陈纪,救济斯民。”

清末同盟会借鉴,是1905年8月中国同盟会成立之后确定的纲领之一,当年10月孙中山即将此口号改为“民族主义”。

1906年10月,孙中山与黄兴、章太炎制订《军政府宣言》,再次提出“驱除鞑虏”口号,但当年12月孙中山在《民报》创刊周年庆祝大会演说中不提“驱除鞑虏”,专述“民族主义”,还对民族复仇论进行了严厉的批判。从此以后,“驱除鞑虏”口号很少出现于革命派的言论之中。

1911年底,孙中山宣布“五族共和”,又制定《临时约法》宣告:中国之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西藏、青海”,彻底放弃了“驱除鞑虏”口号。

鞑虏是历史上汉人对中国北方少数民族如蒙古族、满族等的蔑称。清末同盟会曾有“驱逐鞑虏”等纲领,是借鉴自元末明初朱元璋“驱除胡虏”的北伐檄文。民国后放弃该口号转为“五族共和”。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少数民族也属于中国人,当今称呼是不恰当的,有违宪法中的民族团结精神,所以这个词在解放之后就禁止使用,并有相关颁布《政务院关于处理带有歧视或侮辱少数民族性质的称谓、地名、碑碣、匾联的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