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水

向池内注水分3次进行,每次注入为设计水深的1/3.注水水位上升速度不超过2m/24h,相邻两次充水的间隔时间,应不少于24h.每次注水后宜测读24h的水位下降值。

(二)外观观测

对大中型水池,可充水至池壁底部的施工缝以上,检查底板的抗渗质量,当无明显渗漏时,再继续充水至第一次充水深度。在充水过程中,对池外观进行检查,渗水量过大时停止充水,进行处理。

(三)水位观测

池内水位注水至设计水位24h以后,开始测读水位测针的初读数。测读水位的末读数与初读数的时间间隔应不小于24h。

(四)蒸发量的测定

有盖水池的满水试验,对蒸发量可忽略不计。无盖水池的满水试验的蒸发量,可设现场蒸发水箱。

消防水池如何蓄水

1、当室外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 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当室外给水管网 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 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与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当室 外给水管网供水充足且在火灾情况下能保证连续补水时,消防水池的 容量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补充的水量

2、补水量应经计算确定,且补水管的设计流速不宜大于 2.5m/s

3、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 48h对于缺水地区或独立的石 油库区,不应超过 96h

4、容量大于 500m3 的消防水池,应分设成两个能独立使用的消 防水池

消防水池如何蓄水

储存室外消防用水的消防水池或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防水池应设置取水口(井),且吸水高度不应大于6.0m

2 取水口(井)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15m

3 取水口(井)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等构筑物的距离不宜小于40m

4 取水口(井)与液化石油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60m,当采取防止辐射热保护措施时,可为4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