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的体制比较复杂,因为各地公证处的情况不一样,因为很多单位基本上没有办法具有盈利性,而公证处的业务具有的收费性质,所以公证处的人事方面的体制更为复杂,在早期没有改革的时候有事业编制的人员,也有聘任制人员。

公证处基本上是财政给予20%/30%的金钱,剩下的基本公证处自己挣钱自己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