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纂工作先后经历了6个阶段。一是制定完善篇目大纲。《检察志》编纂大纲和实施方案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后,省检察院组织召开编纂大纲评审论证会。由专家组成专家组评审论证再由编纂委员会审查批准。

二是收集资料并汇辑资料长编,编写“年表”。在基本完成资料收集工作包括制作电子资料卡和编写资料长编之后完成“年表”征求意见稿。

三是编写及修改志稿。陆续形成《检察志》各章及概述的征求意见稿在编写过程中,根据资料收集的实际情况对篇目大纲作出一些微调形成《检察志》初稿。

四是初稿评审。经省检察院编委会审定,向省方志办提交初审稿由专家、学者组成评审组,评审通过《检察志》初审稿。

五是复审稿评审。编纂办公室逐一梳理分析收集到的专家、学者初审意见和其他各方面反馈意见,对志稿进行全面修改由省检察院编委会提请省方志办对《检察志》进行复审予以通过。

六是形成终审稿初稿,提交终审。报送省方志办审查,拟报省政府进行终审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