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由原发证机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存根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由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遗失声明
3、
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没有进行户口登记的证明
4、
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提供上述材料。
原创 | 2022-11-19 04:37:28 |浏览:1.6万
1、
由原发证机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存根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由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遗失声明
3、
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没有进行户口登记的证明
4、
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提供上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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