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生育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晚育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
2、
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3、
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
4、
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
(五)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六)符合我国和省有关规则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0天的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