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认定条件如下:

1、经市人社局认定的E类人才(需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落户)。

2.已与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持有西安市范围内营业执照。

3.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西安市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

4.未享受西安市其他福利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