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证》办理需由院校就业工作部门在江苏省毕业生就业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版)上报数据并通过自审后,生成《报到证》编号,然后携带相关书面材料至我中心审核后,签发《报到证》。

非院校就业工作部门工作人员来我中心代领他人《报到证》的,还应持本校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联系函(样本见附件)及领取人的有效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