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若有需要通过理事会讨论研究的重要事项,则可另行安排会议。

2、如有1∕3的理事提议,则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

3、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或授权一名副理事长主持)。

4、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委托基金会办公室提前5日通知全体理事、监事

5、理事会会议必须有2∕3以上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

二、理事会会议议题范围

1、《章程》所明确的各类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