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员证的有效期不超过5年,有效期不超过持证人65周岁生日。海员证有效期不足12个月的,可以重新申请签发新的海员证。

(一)不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船员适任证书

证书长期有效,但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不超过持证人65周岁生日。无需进行再有效换证。

(二)值班水手、值班机工适任证书

证书长期有效,但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不超过持证人65周岁生日。

持有旧版证书,例如“11规则”生效前签发的“04规则”证书,保持相应合格证和健康证明有效的情况下,可直接申请换发“20规则”相应航区和等级的值班水手、值班机工适任证书。

(三)三副、三管等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船员适任证书

有效期不超过 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