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日早8点到中午12点。下午14点到17点30。节假日早9点到12点,下午14点到17点,并且要求静音施工。

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