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为了家庭的幸福,最好别去湖泊,江河里去游泳。据了解,目前,上海的水利、城管、安监、体育等部门对“野泳”虽然都有一定的管辖权,但现状是,没有一个部门明确表示“我愿管”。

河道游泳属于公民的个人行为,法律法规既没有禁止,也没有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