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从省人社厅获悉,2022年全省参加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确定,下限为3548元,上限为17742元。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按照省统计局提供的相关统计数据计算,2021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0968元,月平均工资为5914元。以此为依据,确定社保费月缴纳基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