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高速铁路为十米,其他铁路为八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十二米,其他铁路为十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十五米,其他铁路为十二米

(四)其他地区高速铁路为二十米,其他铁路为十五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