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认是民事审判的一种制度,一般来说,在法庭上一方当事人自认的对自己不利的情节,另一方当事人无需再就此举证,但是涉及人身关系的问题,不能自认。

因为在某些诉讼中,存在双方当事人因为某种特殊利益勾结的可能性,所以,某些自认是可以被撤销的。如果有证据证明一方的自认系不符合事实,当然会推翻自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