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联营是指由两个以上的地区或部门所属企业通过共同参股建立起的股份经济实体。它一般不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只由联营各方共同出资,出资额由参与联营各方在订立联营合同时确定。

投资者既可以货币资金,也可以非货币资金投资入股,一次交清,不得退股。有的亦可吸收内部职工入股。所有投资折合成若干等额的股份,投资者按股享有相适应的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