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检费按以下标准报销

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按以下标准实行定额结算:

1、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流产的3000元

2、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2000元

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

4、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300元

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400元。